都市更新Urban renewal

都市更新流程概述

1
自行劃定 更新單元
  • 申請及計畫書送審
  • 劃定範圍基準及指標檢討
  • 審議會
2
更新事業概要
  • 目前暫不受理
3
自行劃定 更新單元
  • 檢附4/5人數*及4/5面積*同意書
  • 自辦公聽會及事業計畫報核
  • 公展30日及公辦公聽會
  • 幹事會
  • 聽證會
  • 審議會
4
權利變換計劃
  • 財務計畫及共同負擔比例
  • 選屋分配
  • 自辦公聽會及權變計畫報核
  • 公展30日及公辦公聽會
  • 幹事會
  • 聽證會
  • 審議會
5
申請建照及施工
  • 原建物拆除及建照申請
  • 營造施工
  • 使照申請
6
更新成果備查
  • 產權登記
  • 稅賦減免
  • 成果備查

都市更新新稅減免

減免項目 適用條件 減免內容
地價稅 更新期間土地無法使用者 免徵
更新期間土地仍可使用者 減免50%
更新後2年內 減免50%
房屋稅 更新後2年內 減免50%
土地增值稅 依權利變換取得之土地及建物,於更新後第一次移轉時 減免40%
不參加權利變換而領取現金補償者 減免40%
實施權利變換時應分配之土地未達最小分配面積單元,而改領現金補償者 免徵
實施權利變換時以土地及建物抵付權利變換負擔者 免徵
契稅 依權利變換取得之土地及建物,於更新後第一次移轉時 減免40%
實施權利變換時以土地及建物抵付權利變換負擔者 免徵